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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
1、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有:(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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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与地方法院类似 首先有一方诉讼到军事法院,法院认为可以受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后,进入审判程序。如开庭时有一方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做制度审判。 人到齐后如下: 1、书记员核查双文当事人身份; 2、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合议制一般为三个法官,其中一个是主审法官;特殊情况或事件不大的有简易程序,一个法官); 3、主审法官宣布合议庭组成,并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争询有无申请法官及书记员回避的申请(认为对方有利益关系人员可指出要求回避); 4、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 5、由主审法官归纳原告、被告陈述要点,确定争辩关键点。
一、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1、擅自、玩忽军事职守案。2、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案。3、违令作战消极案。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案。5、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案。7、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案。8、虐待部属案。9、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案。10、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军事检察院受理的时候,经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决定,可以由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军事法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1、遗弃伤病军人案。2、虐待俘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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