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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妇女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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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有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养子女与亲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吗? 养子女是指因存在合法收养关系而被养父母收养的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与亲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养子女身份的取得,必须以存在合法收养关系为基础。根据现行《收养法》的规定,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才自登记之日起依法成立。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者未履行收养登记手续的,该收养没有法律效力。 在《收养法》修改(1998年11月4日)以前,送养人与收养人虽未登记,但订有书面协议或公证的,或者在《收养法》实施(t999年4月1日)以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长期以养父母子女关系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承认的所谓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均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收养不同于“寄养”、“供养”和‘顿养”。收养法明确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这种抚养实质上就是自愿发生并出于亲倩或友情的“寄养”、“供养”或“领养”关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不发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收养关系,双方因此而不享有继承权。 提示:110ask.com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继承律师。在上海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上海律师。也可以通过地区加专业找到最合适的律师,比如,在上海遇到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到110ask.com网咨询上海继承律师。
是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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