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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对未达到排放标准和未安装DPF(柴油粒子过滤器)的国家三重型柴油卡车和擅自停止DPF运行的,取消车辆运输证明...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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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柴油车报废新规定是:根据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即淘汰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标准从2018年实施以来,到现在最长车龄的国三车也刚好十年了,按理来说,到达年限的轻货和大货将要报废,不过可以申请延缓报废。也就是说国三车还能开两三年,2020年国六标准正式实施以后,国三车将会强制报废。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和办法,公司为了提高盈利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采取绩效管理的方法是无可厚非的,但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只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实施,末尾淘汰法就是合法的。但是由于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补偿。因为这属于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末位淘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末位淘汰或竞争就业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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