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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户口迁移时,出具了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则户口簿婚姻状况应当变更为“丧偶”,否则仍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
已丧偶,但是户口本还显示已婚,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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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或有配偶。户口本上有婚姻状况栏,要依法据实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根据我的情况,已婚配偶填写,结婚配偶死亡填写丧偶,结婚离婚填写离婚,离婚再婚填写配偶,未婚不填写。
1)拿着你和丧偶的结婚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注销和丧偶的户口注销业务。2)然后改一天,和你的现任,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就可了。
丧偶后,女方的户口能够迁回娘家。户口迁移按如下流程解决: (1)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按我国现行户籍管理限定,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另一半丧命证明等有效资料,以“丧偶,投靠爸妈”为因,向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 (2)迁出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资料和《户口迁移准迁证》,到女方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落户:带上相关有效资料和户口迁移手续,在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在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解决落户手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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