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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而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一、转让股权...
公司没有权力要求股东退股。但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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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退股的三种情形:一是公司长期不分红。指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分红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其中,主要财产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确定,一是看转让的财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二是看转让财产对公司业务的重要性,三是看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转让财产需要2/三是通过表决权。第三,公司延长生命。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其他解散原因,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生存。只要公司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对相应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但股份公司退股情况不同,详见《公司法》第143条。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要资产给其他人的;(三)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什么样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退股? 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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