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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对人口的...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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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湖南省为例,女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男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即再婚后可以生育二个子女。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三)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四)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且不能生育的;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恢复生育能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提倡夫育两个孩子,不符合规定生育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为计算征收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额度。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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