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6.00%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6.15% 三至五年(含)6.40% 五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实践合同,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自然人借款是实践合同,并不是以签订合同时成立生效,《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4人已浏览
733人已浏览
2,089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