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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时风险的控制措施有哪些?

2021-11-13
1、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由于农民小额信用贷款本身存在信用风险,针对人性的不确定性,农民贷款应适当引入贷款担保机制,分散贷款的潜在风险,使人们相互监督,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围。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是普通人自己的银行,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由于农业投资效益低,农业受自然条件因素影响较大(如今年我市百年不遇的旱灾),国家应从不同角度给予信用社政策支持。比如能否考虑自然条件因素造成的坏账,国家财政拨付部分款项予以核销;能否减免支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不仅减少了信用社的财务支出,提高了信用社的竞争力,而且大大提高了普通人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信用社能否考虑引入贷款保险机制或建立风险基金保障体系,分散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形成的贷款风险,削弱其贷款风险?2、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贷前调查。第一,信贷人员平时要加强对农民信息资料的收集,充分发扬老农金精神,多走农田,多找农民,多进农家,多想农事,不怕多跑,不怕多吃苦,充分了解农民的想法和想法。对于自己下村所知撑握的农户情况变化信息极时反映给主任.极时在农户经济档案登记簿上做好记录,充分撑握农户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让农户经济档案由静变为动。其次,在农民经济档案年审中,信贷人员应认真调查农民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动力、家庭年收入、支出、信用状况和健康状况,形成统一的评级共识,由评级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农民信用评估结果应在村公务栏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发放贷款证明由信贷员亲自送给农民,以防丢失、篡改、甚至借机乱收费。三、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严格执行信贷分级审批责任制,严格审查贷款分离,严格控制贷款时的审查。首先,各社会要严格按照程序建立强大的农民小额信用贷款评级。信用领导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信用额度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在信用期内通过,并必须在农民经济档案中注明调整信用额度的理由供参考。其次,柜台人员只能按照贷款证发证登记簿核定的金额发放贷款,不得超过限额发放。发放贷款时,多询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因为顶级贷款人的用途是虚构的,所以一定要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如果多问几次,一般会露出马脚。如果难以判断,应立即通知主任或贷款人员在确定是否发放前进行调查核实。4、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落实各级责任制,加强贷后检查制度。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农村信用社应建立科学、完善、实用的农民小额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具体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制定农民贷款管理和回收的具体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但必须区分人为和客观因素,找出原因,追究责任。不要在贷款风险发生时扣除给贷款人员,这将极大地损害贷款人员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导致他们对信贷工作的负面思考。贷款风险的发生首先要分析风险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借款人只是暂时无法偿还贷款,可以完善相关担保程序,化解贷款风险;如果是借款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贷款人员要和主任一起努力,或者依靠村组的力量(比如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不良贷款客户名单),用各种手段从舆论和道德的角度予以谴责,尽最大努力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坚决用法律武器解决恶意逃避债务的问题。五、防范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首先,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大多是内部招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行业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能作为出纳。会计就是信用,所以有些信用人员水平极低,这也是贷款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信用社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支文化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信用团队,以适应新形式的农村金融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问责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成为问责制的标准,以制度管理人.以形为规范人.以纪律约束人,严格规范行业道德。敢于抵消信用社形象.违反规定经营的人绝不姑息养奸,以消除因道德风险而产生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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