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在举证规则中,根据法律理论的划分,从举证的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和经验规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从举证主体上说明举证主体在举证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则。一般规则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第二,取证规则的主要内容是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取证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是补充调查取证,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应当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第三,质证规则是法院分析判断证据、去伪存真的根本保证。未经法院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在法官的主持下,参与诉讼的各方应充分质证和辩驳证据。四、认证规则侧重于认证过程中的客观性规则、相关性规则、合法性原则、证据采用规则和间接证据采用规则。
首先,行政诉讼证据不仅包括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还包括人民法院必要时依法收集的证据。被告行政机关主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行政诉讼证据。其次,证据类型与其他案件相同,主要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殊证据)最后,行政举证责任的分配: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