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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判决超期,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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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法院审理的案件,要在六个月内审结,但是,如果案子特别复杂,还是可以延期的,无故延期就是违法了,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谁
如是公诉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是自诉案件,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编审判 第二章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节自诉案件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三节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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