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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的“工厂”应该是一个,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是一个法人,一个拟制的人;2、“”和“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概念,我想您说的是“法定代表人”...
1、所谓的工厂应该是公司,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是法人,是拟定的人2、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也不是概念,我想你说的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也只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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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负责公司债务。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出资不到位或者滥用股东地位以及存在其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所谓的“工厂”应该是一个公司,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是一个法人,一个拟制的人;2、“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概念,我想您说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只是公司的员工或者管理者而已,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不是。3、正常情况,公司倒闭,债务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承担的,但是特殊情况也是有可能承担的:(1)如果只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公司股东,通常都是不用承担的;(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但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的,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3)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但是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财产混同,或者是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管理混乱,分不清楚哪是公司财产,哪是个人财产,则该股东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上也叫“揭开法人面纱制度”。
1、所谓的“工厂”应该是一个公司,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是一个法人,一个拟制的人;2、“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概念,我想您说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只是公司的员工或者管理者而已,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不是。3、正常情况,公司倒闭,债务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承担的,但是特殊情况也是有可能承担的:(1)如果只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公司股东,通常都是不用承担的;(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但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的,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3)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但是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财产混同,或者是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管理混乱,分不清楚哪是公司财产,哪是个人财产,则该股东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上也叫“揭开法人面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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