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由公司承担债务,新旧股东均不向公司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 但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后能否向原股东追究责任,取决于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原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不能向原股东追究责任;原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足等情况的,可以向原股东追究责任。
股东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