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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
尽管近几年来公司数量一直在增长,但是公司的成功数量低的不行,几乎很逗公司都是在萌芽阶段就已经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了。有很多公司就算已经正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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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股东会决议内同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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