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6月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四条中指出:建设工程承...
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月或其他标准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费用总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按合同中的支付方式执行,主要包括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你们的合同是建设部提供的合同范本,那根据合同的约定,你方首先应在每次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延期时,都给对方工程师发一个书面的工期延误报告,说明情况,有个记载,也是必要的程序。为以后的结算做准备。 其次,对方逾期付款,工程工期得以顺延,对方应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你方的损失。如果因对方逾期付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你方决定解除合同的,要给对方发一个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然后你方再将工程移交给对方,结算已经完成的工程的工程款。
根据1999年1月5日建设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预付款。坚持实施预付款制度。甲方应按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甲方如不按协议支付工程预付款,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处理。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处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