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内容就是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希望您能满意。 甲乙出现矛盾,甲找丙(政府部门)处理,处理结果甲不认可、再找丙的上级重新处理——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第三人虽不是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但复议结果可能对其合法权益产生损害或影响,因此,建立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开办零售药店与临近的药店距离不得小于100米。如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了某药店开办的申请,他的临近药店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对此行政许可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呢?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从行政复议法的条款看,没有明确指明第三人能否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但第三人并非绝对对于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关系,第三人分为原告型第三人和被告型第三人,除了被告型第三人不能提起复议外,原告型第三人有时候也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指向人,只不过没有提起复议而已。
目前的这个行政复议第三人格式,具体是自然人填写: 申请人: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职业: 住所: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法人及其他组织填写: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申请请求: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你局受理的 不服作出的的行政复议。 具体理由如下: 。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0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