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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
买了小产权房,一般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以协商是否能够解除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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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那么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处理呢?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应该如何大程度来维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不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小产权房有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一般情况下也是不合法的。因而,广大购房者在购买之前应该考虑风险,好不要去买这类房产,容易带来纠纷。但是,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则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用以上所提出的方法。
买了小产权房,一般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以协商是否能够解除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小产权房只能自住或者出租,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不管采取什么方法,与小产权房有关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非法无效的,也办不了过户手续,而且会引起后患无穷。举个例子:您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一年之后,该小产权房所在地块被政府征用了。面对那笔金额不小的补偿金和面积比原来还大的回迁房,卖给您小产权房的人(以下简称“甲方”;您简称“乙方”)立刻就会去拆迁办领取补偿金和回迁房的资格。乙方也去领取,甲方说:”小产权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我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法无效,所以我领钱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的。”乙方说:“你的房子已经卖给我了,现在的拆迁补偿金和回迁房都应该属于我。”于是甲乙双方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争论不休,最终闹到法庭上。法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过后,审判长宣判:“我国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禁止买卖的,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非法无效的……”于是甲乙双方从此就成了一对仇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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