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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基金行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收资本或实际支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在自行募集、管理或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累计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有两名合格的持牌负责人和一名合规风险控制负责人;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无违法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基金投资者资格要求:要求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近三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资者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收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收入或者资产的证明文件,并如实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私募基金的发行必须具有的条件包括: 1、一般需要设定为均等份额,并且同等份额同等权益; 2、要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 3、不能那个使用公众传播媒体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 4、募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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