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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噪音扰民治安处罚中规定,自3月31日起,严禁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严禁在商业...
(公共场所噪声控制一般要求)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巷、里弄)等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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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越来越多朋友关心噪音扰民怎么办这个问题。
如果经测量噪音基本符合国家标准,那提出退房、索赔或隐瞒噪音等均无根据。但对震动影响生活起居,现还无具体标准可查,如真是影响到正常生活的话,物业等应负有一定的解决义务。这种问题可从技术上来解决,提供参考:一、水泵房相应墙部位增加隔音消音措施。二、检修水泵等设备,因使用时间较长,机械可能老化。三、在水泵下设置减震措施。如果处理合理估计不会化费太多(与房屋所值相比)。费用如何分担可与物业协商。
根据你的描述,首先得看是什么噪音,再予以处理: 按国家标准GB20217-202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排放限值。 对噪声的监管环保、公安“各管一摊”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 遇噪音可拨12021 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 “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公安局: 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拨110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缔占道,从源头消除噪音 “比如说小贩占道经营,旁边还摆放着高分贝的喇叭,这到底是由谁来处理呢?按照规定这类噪音由公安部门负责。城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占道经营进行处理,取缔这种行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头。” 港航监督机构: 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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