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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1、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 2、网上申报...
《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暂住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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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是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所办理的证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人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培训栏记录。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也需在市职业介绍中心加盖钢印。
(一)区(县)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收到失业人员文件后,根据其文件记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认定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二)失业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必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营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簿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2、最近免除冠1英寸照片3、本人失业前所属公司发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5、失业员工从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后的下个月开始,可以每月持有本人的《失业证明书》、《居民身份证明书》,向本人户籍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 (3)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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