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保险不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不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再就业后继续交纳失业保险一年以后,再次失业(不是辞职)后,可以再次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月数限制,累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残,经法医鉴定为伤残,根据这些情况,在单位应享受哪些待遇国家法律对此有何规定根据伤残抚恤金应按劳动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4条的规定处理,即:职工因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1、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的工资;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4、伤残程度被评定为五级而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以上规定明确了企业在支付伤残职工工伤待遇方面的责任。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国有企业如何确定伤残程度和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办发[1997]45号)的规定:该项抚恤金应由企业支付。同时还规定:工伤伤残被定为五级和六级并由企业支付伤残抚恤金的职工,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伤残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办退休手续后,其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您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与单位说明清楚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2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359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