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的行为表...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出现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需承担补足出资等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股东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
可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2、权力机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股东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方法: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变更登记申请书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公司机构设置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根据传统公司理论,公司为社团法人,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组成,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较为单一,只有一名股东,且该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有别于传统公司的社团性。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简单。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没有设立股东会的必要及可能。而且,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不设置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一职,并由股东本人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一职。另外,除少数公司的总经理由股东以外的人数担任外,大多数股东同时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位,使得公司处于股东、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均为同归一人的状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对而言较为简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的对外承担义务和责任。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5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663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