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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农民工属于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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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2、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 3、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因此,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要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大的重要任务,明确任务,做好落实工作。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大、职业危害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分配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分配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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