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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购业务所得税办理的一般规定(一)转让企业所得税办理。资产收购,对于转让企业来说,实质上相当于向转让企业转让收购资产,获得经济利益。这里...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如果将个人房产出租,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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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也就是说,企业研发项目取得的上述财政拨款可不确认收入。同时,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关注的是,企业将上述研发项目取得的财政拨款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如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又未缴回财政或有关拨付资金的主管部门的部分,需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283号)文件: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在扣除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应将所得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土地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捐赠收入以及补贴收入等。因此,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扣除相应的成虎旦港秆蕃飞歌时攻江本费用后,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工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收入减5000元(起征点)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减专项附加扣除再减去依法确定的其余扣除额。国内法律规定的个人工资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了居民纳税人,还包括了非居民的纳税人。有全额纳税的是居民纳税人,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用对其来自中国的所得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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