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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彩礼返还主体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视为收受彩礼的一方为返还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彩礼返还的情况包括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都要离婚,离婚前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没有共同生活;如果男方婚前支付彩礼,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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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能否返还需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断。来电请说明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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