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2023-03-14
根据《复议规程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 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最后一项是个“兜底条款”,究竟包括哪些情形,未见到任何解释。但从实际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包括在内。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