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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未分割可以继续主张分割,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
原则上,在离婚时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要;第二,怎么分割;第三,孩子的和的问题。只有上述三方面的问题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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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在离婚时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要;第二,怎么分割;第三,孩子的和的问题。只有上述三方面的问题都达成一致,才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在法院时,也需要同时解决上述三方面的问题。但是,有的时候会存在财产涉及到第三人或者在离婚时没有发现被对方所隐瞒的财产等相关情况,那这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通常需要另案起诉,即为离婚后财产纠纷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婚姻当事人离婚时,应对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但是对该两个问题的处理并非一锤定音的,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对已处理的财产不服,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对一方在离婚时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在处理离婚问题的同时,可以一并处理财产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财产问题还可以通过另案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不论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涉及到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允许一方对另一方行使物权的追及效力,因为物在呼唤主人。
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子女抚养权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协商,不能够协商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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