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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如下: 1、内地企业要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对已经在内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正确市场评估。 2、对于业务上非重点国家和地区同样应该予以...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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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视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商标是否通过的前期准备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商标是否有申请的必要的情况,将商标驳回率降到最低。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上千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据资料显示,没有开展商标查询业务前,申请驳回率在70%左右,开展查询业务后驳回率只占10%。 2、组合商标申请方法 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这要根据商标使用在何种商品上来定。如商标使用在一个大件商品上,一个组合商标未免不可;如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皮带扣等商品上,组合商标可能不够美观,当然申报单一商标为好。 3、商标申报商品名称小项选择原则 填报商品名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首先,填报商品名称不能跨类而且要规范具体。 其次,要精选商品,以求在全类得到保护。一般的商标要想在全类得到保护,申报的商品必须在该类各组精选,有所侧重的做到每组都报上一至几个适合自己的商品。 再次,填报商品数量要考虑费用的支出。
一、申请商标注册尽量提早 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二、商标注册范围适度扩大 商标注册涉及类别以及延伸产业类别的商品、服务商标外,还需要进行适当的防御性商标注册,许多核心品牌实行全类注册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 三、商标异议机会,切勿错失 商标注册要经过提交申请书件、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在我国,有权审查、核准商标注册的国家机关是国家商标局,但《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四、争创驰名商标,强化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鉴于驰名商标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具有相当高的商业价值,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我国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
对于“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 ①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②注册商标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 ③注册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注册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 1.首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或者在习惯上忌用。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 2.其次,申请商标注册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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