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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是指需要赡养的老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被赡养人不能填写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60岁以上的祖父母,其子女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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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若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则需与自己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且无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举例来说:如果自己的父母都是60岁以上,而且自己还有一个亲妹妹。那你和自己的亲妹妹在计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所以还是可以分摊1000元的定额。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配或约定分配,也可以由赡养人指定分配。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种方法被称为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和孩子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
扣税标准如下:(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支持一名以上的赡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定额统一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应当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金额在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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