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发生违法行为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该违法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1条。【意思分解】1、识记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3种情形,应注意其中第2种情形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1)原告申请;(2)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损失;(3)不损害社会公益。
行政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但有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当事人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881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