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会有什么后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1万元以、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
会产生违约罚息。 当然一次的违约行为,并不能证明是一个不守信用的人,以后注意及时还款就行了。银行也不会过于追究的。 其实所谓的黑名单,是指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持卡人没有及时还款,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就会受到影响。一旦个人信用调查有不良记录,就会影响未来包括各种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甚至出国。 而且如果长期不偿还欠款,不仅会产生高额滞纳金和利息,银行甚至可能会将这部分欠款归类为恶意透支。如果信用卡超过三个月,在银行两次催收后,持卡人还是无法还款,银行将要求律师向持卡人发送律师信函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胜诉,除了要还清欠款意外,银行的诉讼费用也将由持卡人承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 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轻声细语、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 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 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平台不再好言相劝,开始展开实际行动。 实际行动分为很多种,例如:平台给你的亲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让你在朋友圈里颜面扫地平台排专门的催收人员上门催收,面对面沟通要账等。当然,这些还是比较温和的。有些平台将催收外包出去了,由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前段时间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愿意遇到。 三、面临全国信任危机。 现在网贷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除此之外,网贷平台会将黑名单通过自身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甚至火车站、飞机场大屏幕公示出去。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些“老赖”借钱不还!当然,除了恶意欠款的人,一般借款人不会走到这一步。 四、人行征信产生污点。 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没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但接入人行征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以后网贷平台借贷逾期不还,将会和银行贷款、信用卡逾期一样被记录到人行的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如果说之前的后果,仅仅是颜面扫地的话,那么征信产生污点后将会影响到实际生活,想买房没办法贷款,想买车没办法按揭等等。 五、被告上法庭。 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险。一旦判决网贷平台胜诉,那么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还的款项外,还要支付双方诉讼费用和巨额罚款,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会有什么后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1万元以、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偿还欠款本金、逾期利息等,并且还会有不良信用记录。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3,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