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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如果一个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不愿意履行扶养义务...
父母原先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其遗产。共有居住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能够作为公民遗产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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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原有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只能由在相关房产内长期拥有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其直系近亲行使。不过,对于公租房租赁的情况,法院在审判时会考虑到各种复杂情况。因此,尽管承租人没有常住户口,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个特定条件,仍有可能主张承租权:第一种情况是,承租人没有常住户口,但因婚姻关系长期居住于该公房之内;第二种情况是,在取得公房租赁权之前已经在房产内拥有常住户口,但后来由于历史原因或家庭状况等原因,户口不得不迁离此处。不过,在承租人去世之前的长达一年以上时间内,承租人仍然实际居住在该公租房之中,并且在他处没有私人产权或者实际居住环境极为困难;第三种情况是,由于服兵役、攻读高等教育学位或接受刑事判决等原因,户籍需要从公租房迁出。但是,在承租人去世之前,承租人仍然居住在上述房产之内,并且在他处没有拥有任何独立的房产。这三类情况中的人员将被视为同住人。
一、公租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二、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一旦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双方就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当然也就无法享受任何权利。如果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那么除了可以合法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遗产的规定,得到亲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关于继承房屋出租的问题,具体如下:如果严格来说,子女是没有权利的。出租房子必须要有房产证,而且租客一般也是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来签订合同的。如果子女没有父母的授权书,那么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 不过我国的现状就是,很多人不看房产证,直接付钱租房子写个证明就了事了。如果事后子女父母要求对方退租,租客是没法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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