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在撤销被...
一、申请行政复议时,行政复议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是可以的: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自行向申请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所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有效证据。但对于被申请人经复议机关同意而收集的证据的法律效力并未规定。一般说来,复议机关不应同意被申请人收集证据,而应依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依据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被申请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以及复议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提交了其在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应当允许被申请人收集证据。这也不违背“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复议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提交了其在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情形下,行政复议过程中可自行收集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否定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反驳理由和证据,间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是应当依据被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的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收集的证据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复议的程序中审理的要求 行政复议的审理室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没有行政复议机关已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行政争议就不可能得到解决,行政复议机关也无法做出复议决定。 (1)审理的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的期限(5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案件之日起,将复议申请副本发送被申请人期限(7日之内) 被申请人从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证据,并提出答辩期限(10日) 行政复议机关对受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处理期限和《行政复议法》第7条所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的审查期限。(一般为30日) 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到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以及可以延长期限(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审理的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争议案件时,不仅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而且还必须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文件,不受复议申请范围的限制,这是处理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制度区别对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制度的显著特点。 (3)审理方式 (4)审理中的其他问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复议申请的撤回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的原则等事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