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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
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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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是提交了书,你递交的时候让接收人员写个签收单(或者你直接写好,只要他签字就好了)。如果不发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是提交了书,你递交的时候让接收人员写个签收单(或者你直接写好,只要他签字就好了)。如果不发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到期可以直接要求办理离职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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