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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报酬的数额,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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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存在法定事由致合同无效,那么合同自始无效,不需法院专门做出认定。 2.但是因无效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等做出处理。
仲裁机构可以确认无争议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因欺诈胁迫、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图而订立的明显不公平合同、重大误解合同、合同。即合同的变更、终止、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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