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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编制”。“参公”严格来讲不是行政编制,是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也不是行政机关,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三、参公单位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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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争禁止和约定竞争禁止。法定竞争禁止由法律明确规定,竞争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争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的法律实践来看,中国采用这种分类方法2、竞争禁止可分为同行竞争禁止和兼职竞争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似的竞争行为的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与权利人营业相似的竞争行为。竞争禁止义务人兼任与权利人权利有关的公司。企业无限责任股东和合作事业的合作伙伴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3、竞争禁止分为广义竞争禁止和狭义竞争禁止。广义竞争禁止的义务主体是禁止非权利人以外的人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这个专用权本身是法律强制规范的,不属于竞争禁止范围)狭义的竞争禁止是限制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对象的竞争行为。4、竞争禁止分为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竞争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争禁止。用人单位与员工的竞业禁止关系一般建立在现有的劳动关系上,用人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者根据法律或者与员工签订协议,要求员工遵守法定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一般民事合同的竞争禁止义务主要由合同当事人设定,更多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合同义务人员不得从事与权利人竞争的活动,保护权利人员的利益。
竞业限制禁止内容:行业范围、职责权限、竞业限制年限、竞业限制期间支付的费用,是按年还按月支付;防范措施、取证等,一旦调查取证属实,如何进行赔偿或诉论赔偿问题,对竞业限制人员的物质保证等措施,对今后违约能起到一定帮助。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倍给予赔偿。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编制”。“参公”严格来讲不是行政编制,是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也不是行政机关,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三、参公单位事业编。不进行参公登记,不属于“参公编制”,只是事业编制,虽然单位是参公单位,不代表所有人员都是“参公编制”,这种事业编和“参公”不一样,任何遴选都不能考。 四、事业单位事业编。 五、工勤编制。行政机关叫行政工勤人员,属于机关工人编制,不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只是机关后勤工人,占用工勤编制,但国家不允许以工代干。注意:此类人员和公务员都属于机关,一个是机关干部,一个是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勤编类同} 六、借调人员。编制在原单位,工资待遇都由原单位负责,只是人来工作,人事关系没过来! 七、长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等都属于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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