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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给予老人赡养费,还需要经常看望老人和照顾老人。 赡养老人的条件是:子女已经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需要同时满足。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给予老人赡养费,还需要经常看望老人和照顾老人。 赡养老人的条件是:子女已经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需要同时满足。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家属工”权益争议 从事实上来说,家属工们从事的劳动与其他正式职工只有工作内容、工作岗位上的差别,并没有性质上的差别,甚至时间更长、劳动强度更大。但是在当时,她们并不享有职工的法律权利,也不享有职工的政治地位,而与临时工的地位相似,离职没有补偿,没有安置,连续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用人单位没有给她们缴纳社保费等。她们经历了“农转非——临时工——被清退”这样一个复杂和曲折的身份变迁过程,其社会经济地位陷入困境。但是,家属工不甘心于被外部规划和制度安排建构出的边缘性身份。当家属工日常生活受到威胁时,家属工对身份和地位的要求就更强烈了。家属工的身份诉求并不是急促的、激进的,而是延绵的、有韧性、融入其日常生活,是一种以自我利益为原则的日常抗争行为。家属工身份的社会建构是社会转型中国家道义与制度安排的再整合,同时也与社会转型和变迁过程中国家、单位、个人权利义务关系设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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