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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房产证一般是一方的名字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1.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2.共...
实践中也有你这种情况,男女双方恋爱期间感情自感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及产权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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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限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借贷,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两方协议处置。依前款限定不能达到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判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返还的借贷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两方婚后共有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限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按照此限定,首先是两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裁判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隶属有隶属夫妻共有财产的薪水奖金还的话,该款隶属夫妻共有,如果离婚,两方婚后共有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看女方和娃儿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一、可以肯定的是首付部分归男方所有; 二、关于婚后还贷款部分的分割: 1、如果有婚前协议AA制,还贷款全部由男方个人收入承担,那么,该房产从前到后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一毛钱关系; 2、如果婚后还贷款是用夫妻共同收入的话,婚后还贷部分应当认定为各占50%。 三、女方可以就房子的增值部分请求补偿。
根据你的描述分析,房子是男方婚前借钱购买,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享有分配权。婚前的20万元债务,如果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可以争取婚前购买房产部分的分配权。因为,原则上婚前男方购买,并支付在男方个人名下的房产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这一部分,需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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