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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量刑标准: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触犯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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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触犯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这也是根据违法的事件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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