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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第1款: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承包合同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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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是否著明承包期内不得变更或调动土地?你看一下合同是否完善同时你可以根据2002年颁布03年执行的《土地承包法》来判断一下你的情况或者到县级部门的农发局去咨询一下因为现在对于农村来说还存在着很多的“土政策”如:有些地方有些政策是5年一小调动。但有规定在承包合同合法切成立的情况下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的(特殊情况的村委会可以通过向上级申请来调动承包地我说的特殊情况土地承包法中都有明文规定你可以去查询一下)
现在的县级市已经不属于小城镇的范围了,您的情况应当适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您可以向大队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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