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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针对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离婚案件是可以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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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没有相应中止事由的。同时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这个三个月的审理期限是最长时限,不能延长和因中止诉讼不计算审限。换句话讲,无论出现什么情况,简易程序案件都必须在三个月内结案。
这要看是什么执法,不同的执法事项程序上是有差别的。接下来我为你解答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希望帮助到你。 常见的是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 1、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处警告或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适用简易处罚程序。 2、监督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举报当事人涉嫌有违法行为 3、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告知: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20元以下或者事后难于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 6、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一般程序: 1、监督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举报当事人涉嫌有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2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进行调查、检查、勘察、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检查勘验笔录并取得相关证据 3、调查终结办案执法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执法组织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情节复杂的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陈述答辩或听证权利送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行听证会,形成听证记录) 5、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6、主管领导审批,制作处罚决定书 7、送达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7日内送达 8、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从整个程序看,一般程序更为严密,不容易出漏洞,能避免产生复议或诉讼,有利于执法的公平公正,而简易程序则更加注重执法效率。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对应的程序,是指特定的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时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其在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方式、审理程序以及审理期限方面都进行简化。简易程序的优势在于便利当事人起诉,及时审结案件,降低诉讼成本,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迅速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能够明确区分。“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责任承担等没有实质分歧。法定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行政信息公开案件的; (4)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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