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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收取利息的,结息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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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公司新股东是否纳税需要根据新股东的方式来判断。新增股东可能是现有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这种情况需要缴纳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和印花税。如果通过增资成为新股东,需要根据增资来判断是否纳税,缴纳什么税。如果以货币增资,则无需缴纳税款。如果以其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票,可能涉及各种税负,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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