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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别人去办理,但是需要一份委托书,一般都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办好以后就可以给你相信的人去替你办理户口了。...
估计不可能1户口本有编号,旧户口自然作废2贷款要在户口所在银行网点,办手续还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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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您的关于非婚生子女入户的问题: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当场办结。(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当场办结。(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办理时限:当场办结。(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
如果从来没有领取结婚证,又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没有婚姻,也就无需离婚。对此,《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上述规定归纳如下: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起诉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双方继续生活,分开各过各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但如下两种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必须受理,而且必须判决解除同居关系: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二、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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