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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交通事故处理,按照当地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赔偿的计算依据以甘肃省平均工资等为计算标准。赔偿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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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咨询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索赔适用人身损害相关规定,工伤索赔适用劳动法和工伤相关规定,两者认定部门和程序及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来看,如果在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方除了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即法律并未禁止同时享有两项权利。
1、工伤期间可享受医疗保险和残疾保险待遇。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2、医疗保险待遇内容可支付:医疗费用、食品补助、住宿交通、必要的营养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用、辅助设备费用、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1)停工期间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称为停工期。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害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期满后仍需享受上一年度的工资标准。(2)停工期间的平均工资不能按照原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2)工伤期间的平均工资%,大部分不能自理协调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3、伤残保险待遇(1)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2)伤残津贴一级90%;二级本人工资85%三级工资80%;四级本人工资75%。五级本人工资70%六级本人工资60%。(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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