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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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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这也可以发现,虽然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但它保护财产共有人的共有关系。但是,在同居关系下,一方也必须承担证明另一方名义的财产是共同的责任。所以,只要掌握证明对争议财产有过出资等可以证明共有人身份的证据,即使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可以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和财产分割的方式是:按共同共有分割。如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则按约定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共有财产可以分割的,应当分割实物,不能分割的,应当分割折价或者拍卖、出售的价格。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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