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按照现行的做法,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如果对补偿的内容及补偿的标准和面积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当事人如果对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1、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4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