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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业登记不是因为自己的意愿,有求职要求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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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足一年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不足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应领取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不限,但受期限限制。
在我国,没有明确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只要被保险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被清除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综上所述,一个人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缴纳时间将被清除并重新计算。
在我国,失业保险费的领取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投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费的资格,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再次失业的话,收费时间重新计算,重新收取的时间和上次失业应该收取的失业保险费的收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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