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果没有这三种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随母方生活。但是,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孩子判给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