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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1、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进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保险登记由本人办...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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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作流程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哪些手续1.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a、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 b、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 c、出示《XX市劳务工指标登记本》; d、所要申保的单位或者企业机构代码本。 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包括: a、员工的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了变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填写《XX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并且一式两份; b、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名称变化,要像其提交工商局的更名证明; c、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银行和账号发生裱花,要重新进行签订协议书,这里的协议书是指《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 d、公司如果因为搬迁、合并、破产……原因,使其停业或者注销、或者停止办理失业保险的,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银行受理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一、符合办理规定,打印《核定表》一式两份,办事人签字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持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告知领取养老金卡的时间、地点。二、材料不全,表示可以补充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持一份。社保机构将退还所有材料。三、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办事人签字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持一份。社会保障机构将所有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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