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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生活中,许多企业忽视了商标的申请和维护,导致商标被他人注册。当商标被他人注册时,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在以下情况下,企...
1、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被抢注的一方可以在该商标初步审定进行公告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经商标局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对该申请人的商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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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标被抢先注册了,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1、找到商标所有人,与对方协商,看是否可以让对方进行商标转让或授权使用。 2、可以对商标是否是恶意注册进行一个评判,如果商标是恶意注册的情况可以申请无效。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侵权注册怎么办:(1)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发现未注册商标注册后,业主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业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2)申请撤销该商标。(3)与注册人达成和解。
遭遇抢注商标,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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