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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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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成立后对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为善意。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1、和解,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签订还款协议; 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 4、诉讼,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可以由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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